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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法消息SLF律師新聞私營部門的新舉報義務——您的系統是否就位?

18 11 月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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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 2019 年財政部法修正案(加強舉報人保護)法 (Cth) 於今年 7 月生效,最終認識到需要加強對私營部門舉報人的保護。為了保護那些對澳大利亞公司的不當行為表示擔憂的人,新法律對公司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並對那些犯錯的人施加了嚴厲的懲罰。

修訂後的法律擴大了保護範圍,包括:

  • 誰可以進行披露——不僅是員工,前員工、供應商和親屬也被視為舉報人,允許匿名披露。
  • 披露對象——披露的“合格接收者”包括公司的管理人員、高級管理人員和審計師。
  • 可以披露的事項 - 涵蓋關於“不當行為”或“不正當事務”的報告(個人工作場所的不滿被明確列出)。
  • 對舉報人的保護水平——舉報人有更多的機會獲得賠償和合同補救措施,並且對違反舉報人身份保密或對舉報人造成損害的個人進行嚴厲的刑事和民事處罰。公司也將承擔責任,除非他們能夠證明他們已採取一切合理措施來維護舉報人的機密性並保護他們免受損害。

以上適用於所有根據《公司法》註冊成立的公司。此外,作為可註冊退休金實體受託人的所有上市公司、大型自營公司和自營公司都必須執行舉報政策。

這些舉報政策必須包括:

  • 提供給舉報人的保護措施摘要;
  • 應向誰進行受保護的披露,以及如何進行披露;
  • 公司將如何支持舉報人並保護他們免受由此造成的損害;
  • 公司將如何調查受保護的披露;
  • 公司將如何確保指定或受影響的員工得到公平對待;和
  • 該政策將如何提供給所有管理人員和員工。

政策執行不力 2020年1月1日前 將構成犯罪並適用處罰。

鑑於上述情況,公司的當務之急應該是:

  1. 決定如何在貴公司進行舉報。
  2. 制定並實施政策。即使您的組織不需要製定政策,您也會發現如果沒有政策,您將很難確保不會違反保密和受害條款。
  3. 確定和培訓您的合格收件人並培訓您的調查員。

以上只是貴公司建立有效舉報系統所需要做的事情的開始。在實踐中進行舉報工作並不容易,但好處是可觀的。顯然,舉報有助於公司發現不當行為,並有機會第一時間解決任何不當行為,無論做得如何,內部舉報系統都可以支持開放文化,促進道德和管理問責制,阻止不當行為並導致更大的員工保留、參與和創新。

SLF 的律師正在與專業的舉報諮詢公司 Moken Consulting 合作,以確保我們的客戶能夠獲得他們在該領域所需的建議。

  1. 對個人的處罰可以是 $105 萬和所獲得或避免的利益的三倍,以及違反保密規定的 6 個月監禁和 2 年的受害。對公司的處罰可能導致 $10.5 百萬,三倍於產生的收益或避免的損失和 10% 的年營業額(最高 $5.25 億)中的較大者。
  2. 包括所有慈善機構和非營利組織,其結構為擔保有限公司的上市公司——儘管 AISC 表示可能會重新考慮這一點。
  3. 大型專有公司是那些至少滿足以下兩項的公司:
    • 公司及其控制的任何實體的綜合年收入為 $50 百萬或以上;
    • 公司及其控制的任何實體的合併總資產為 $25 萬或以上;
    • 公司及其控制的任何實體擁有 100 名或更多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