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中的節日已經到來,我們的日記裡寫滿了午餐、派對和客戶活動。雖然這是一年中備受期待的同事之間關係得到加強、與客戶建立聯繫的時期,但對於雇主來說,一年中的這個時期也可能是危險的時期。
在最近的 Keenan v Leighton Boral Amey Joint Venture [2015] 案中,Keenan 先生在辦公室聖誕派對後因在酒吧的不當和醉酒行為而被終止僱傭後,對其前雇主提出不公平解僱索賠。
雖然已向員工明確表示,通常的行為標準適用於聖誕晚會,但沒有為正式活動結束後的任何慶祝活動制定指導方針。在這裡,基南先生在聖誕派對地點樓上的一家酒吧對其他工作人員採取了不當行為,但該酒吧並非由他的雇主組織。
公平工作委員會副主席 Hatcher 發現 Keenan 先生的不當行為超出了聖誕派對的範圍,因此他的雇主不能將 Keenan 先生作為解僱的依據。這一立場是基於以下發現:正式活動後在酒吧喝酒與 Keenan 先生的工作無關,因為慶祝活動不是由雇主安排、誘導或資助的。
聖誕活動是感謝員工一年辛勤工作的好方法,也是員工在社交場合相互了解的機會。然而,Keenan 訴 Leighton Boral Amey Joint Venture [2015] 一案提醒我們,雇主需要採取措施確保辦公室功能對所有相關人員來說都是一個安全和愉快的場合。
雇主保持聖誕節活動喜慶的提示:
在工作活動之前建議員工在工作場所以期望他們的方式行事,並警告員工不符合其就業要求的行為的後果。
- 請注意辦公室 Kris Kringle 或任何其他送禮活動,禮品不應具有攻擊性和/或色情性質。
- 在正式活動結束時向員工明確說明,無論誰出席,活動後的任何慶祝活動都與他們的工作無關。
- 參加符合酒精安全服務要求的場所。
- 確保提供食物和非酒精飲料,以鼓勵員工限製酒精攝入。
- 為員工提供安全回家的安全選擇。提供公共汽車或出租車費用也將降低員工在酒精影響下開車回家的風險。
聖誕節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