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CCC 已就違反升級後的特許經營行為準則所必需的披露要求在聯邦法院啟動了首次訴訟。
- 正在尋求對特許人以及特許經營公司董事個人就涉嫌違規行為進行經濟處罰。
- 許多人認為 ACCC 的這一行動是必要的,因為它提醒所有特許人確保他們的披露文件向潛在的特許人提供全面和準確的披露。
2015 年 1 月生效的《特許經營行為準則》(“準則”)進行了大量更改。這些更改包括在簽訂特許經營協議之前增加了向潛在特許經營商披露的要求。此外,它使澳大利亞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ACCC”)能夠就特許人違反準則的行為尋求經濟處罰。
在這種情況下,這是 ACCC 的第一次,行業監管機構正在尋求對特許人本身和特許人公司董事因涉嫌違反《守則》規定的披露要求而受到處罰。
涉嫌違反守則
Morild Pty Ltd(“Morild”)是 Pastacup 系統的特許經營商,是一家麵食特許經營商。它在西澳大利亞州和新南威爾士州設有商店。 ACCC 稱,Morild 及其董事 Bernstein 先生未能在特許經營披露文件中披露 Bernstein 先生曾擔任過兩家 Pastacup 特許經營商的董事,這兩家公司均已資不抵債,從而違反了該準則。
該守則要求特許人披露特許人、特許人的董事、聯營公司或聯營公司的董事在過去 10 年是否在澳大利亞破產、資不抵債或外部管理。
除了對莫里爾德和伯恩斯坦先生尋求經濟處罰外,ACCC 正在尋求聲明、禁令和費用。
特許經營守則
升級後的代碼適用於以下任何特許經營協議:
- 開始
- 被續訂
- 轉入
- 多變
以任何方式在 2015 年 1 月 1 日或之後。除了加強披露要求外,守則:
- 引入了當事方在彼此交易中真誠行事的義務
- 對嚴重違反《守則》的行為引入經濟處罰和違規通知
- 要求特許人:
- 為潛在的特許經營商提供一份簡短的信息表,概述特許經營的風險和回報
- 提高營銷和廣告資金使用和核算的透明度,並為營銷和廣告費用設立單獨的營銷基金
- 要求額外披露特許人和特許人在線銷售的能力
- 除非在有限的情況下,禁止特許人強加大量資本支出
ACCC 現在可以通過法庭訴訟對違反《準則》處罰規定的行為處以最高 $54,000 的罰款。此外,ACCC 有權為一家公司發出 $9,000 的違規通知(業內稱為“超速罰單”),並針對每次違規向個人和其他實體發出 $1,800 的違規通知,而無需前往法庭。
ACCC的優先領域
ACCC 對 Morild 和 Bernstein 先生的訴訟提醒了特許人需要確保他們的披露文件向潛在的特許人提供完整和準確的披露。除了澳大利亞的競爭法外,特許人了解他們在本準則下的其他義務也很重要。
如需更多信息,請聯繫:Steven Morris,合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