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到 2025 年,將近 40% 的澳大利亞工作崗位可能被技術取代
- 3% 澳大利亞工人因公司裁員或關閉而失業
冗餘定義
裁員的發生“不是因為員工的任何個人行為或違約......而是因為雇主不再希望員工所做的工作由任何人完成”。
真正的冗餘是在以下情況下:
- 工作或職位消失;
- 用人單位已履行裁決、企業或協議中的協商義務;和
- 重新部署該僱員是不合理的。
如果裁員不是真實的,那麼員工可能有理由不公平解僱。
冗餘權限
國家就業標準 (NES) 2009 年公平工作法 (Cth) 賦予員工遣散費並規定最低要求。僱員的裁員權利也可能源於:
- 一個獎項;
- 企業協議;
- 澳大利亞工作場所協議(AWA)或其他法定協議;
- 僱傭合約;或者
- 或公司政策。
僱員有權根據其為雇主的連續服務期限領取裁員費,具體如下:
持續服務期 | 遣散費 |
至少1年但少於2年 | 4 週 |
至少2年但少於3年 | 6 週 |
至少3年但少於4年 | 7 週 |
至少4年但少於5年 | 8 週 |
至少5年但少於6年 | 10 週 |
至少6年但少於7年 | 11 週 |
7年以上8年以下 | 13週 |
至少8年但少於9年 | 14 週 |
9年以上10年以下 | 16 週 |
至少10年 | 12 週 |
如果雇主為員工找到其他可接受的工作或雇主無法負擔全部裁員金額,則雇主可以向公平工作委員會 (FWC) 申請減少他們必須支付的裁員金額。
一些員工在工作被裁員時無權獲得裁員工資,例如,如果在發出通知時雇主的員工人數少於 15 人。
雇主在裁員方面的義務
雇主必須
- 向員工和/或其工會提供合理通知;
- 通知受擬議變更影響的員工,並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快與員工討論這些變更;
- 與員工會面,告知他/她組織關於裁員的決定;和
- 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並提供詳細信息,例如員工的最後一天和裁員後的權利。
協商您的冗餘
如果可能,您應該嘗試協商裁員條款,以獲得最佳方案,讓您在裁員後處於最佳位置。
在協商裁員時,您應該:
- 聽聽你的雇主怎麼說;
- 了解您的法律權利;
- 幫助您的雇主了解您的生活狀況以及裁員對您意味著什麼;
- 將自己與同事區分開來;
- 保持溝通渠道暢通;
- 提出開放性問題並保留詳細的會議記錄;
- 了解誰是關鍵決策者;和
- 在同意任何裁員方案之前諮詢律師
儘管國家對最短裁員期有要求,但在某些情況下,可以通過談判從您的雇主那裡獲得更多的遣散費,特別是在裁員不是真正的裁員的情況下。我們在該法律領域執業並專攻。如果您有任何疑問,請致電 (02) 9264 4833 聯繫 Margaret Pavey 或致電 (03) 9600 2450 聯繫 Rebecca Fahey。
[1] 澳大利亞經濟發展委員會(CEDA), 澳大利亞的未來勞動力? (2015 年 6 月)。 [2] Anna Patty,“澳大利亞在企業裁員後裁員率相對較高”,《悉尼先驅晨報》(在線),2016 年 4 月 8 日 < https://www.smh.com.au/business/careers/australia-has-a-comparatively-high-rate-of-worker-redundancies-following-corporate-downsizes-20160407-go0yme.html >. [3] 冗餘案例 (2004) 129 IR 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