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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法消息SLF律師新聞註冊商標有多重要?

27 2 月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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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最近協助客戶保護其維護其“品牌”的權利,使其免受世界知名公司的侵害。

鑑於我們客戶的業務與尋求部分使用我們客戶的註冊商標的公司的公司規模之間存在差異,現在是考慮澳大利亞商標法提供並為個人和公司提供哪些保護的好時機。

那麼,什麼是註冊商標或商標?

註冊商標是一種有助於將貿易商的商品或服務與其他貿易商區分開來的標誌。有多種類別可以根據商標在哪些行業和用途中看到商標可以註冊。

註冊商標有助於保護一個品牌並將其與市場上的其他品牌區分開來,從而成為任何有效營銷策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們客戶的案例中,事實證明,這對於維護其品牌以及讓客戶和廣大公眾輕鬆識別其品牌並與其他公司和競爭對手區分開來至關重要。

在澳大利亞,商標註冊受 1995年商標法 (Cth) (這 行為).

 

如何識別商標?它是什麼?

商標可以是字母、單詞、名稱、簽名、數字、設備、品牌、標題、標籤、標籤、包裝方面、形狀、顏色、聲音或氣味,或這些的任意組合。因此,您可以註冊為“商標”的範圍很廣。一個很好的例子是麥當勞的 M 非常有名,綽號“金拱門”。它已在全球範圍內註冊商標。

該法案的適用部分是 第 6 節 和 第 17 條.

 

為什麼要商標?為什麼要花錢?做什麼的?

為您註冊商標的目的是:

  • 確保您或您的公司擁有品牌名稱的唯一權利和專有使用權,並授權他人使用該註冊商標(這對加盟商、代理商、被許可人來說必不可少,因此對於特許人或其他人來說,獲得品牌名稱很重要並發展他們的品牌);
  • 創建可以出售的資產;和
  • 防止在澳大利亞或世界某個地理區域內的商標侵權,以維護推廣和被識別為您的品牌的權利,並獲得相同的認可,這意味著您的企業獲得了這種認可。

 

商標何時被侵權?

該法案為註冊商標提供保護。

如果商標未註冊,個人將不得不依賴普通法的訴訟,即在其要素難以確定的情況下進行假冒,而不是將其註冊。

因此,如果另一方註冊了您可能每天都使用的商標,那麼拒絕註冊您商標的該方的唯一機會就是上法庭。應該避免這種情況,並且在以下情況下 絕對電池 它是。

第120節 該法概述了標誌可能侵犯註冊商標的三 (3) 種情況:

  • 該標誌實質上相同或看似相似;
  • 商品或服務密切相關或描述相同;和
  • 該商標是“眾所周知的”。

 

該標誌實質上相同或看似相似

第 120(1) 條 該法案規定:

如果某人使用與註冊商標的商品或服務相關的商標實質上相同或看似相似的標誌作為商標,則該人侵犯了註冊商標。

當事人可以嘗試使用類似的商標來有效地跳板使用另一個商標來從商標持有人那裡獲得或轉移業務。想像一下,如果一家相互競爭的連鎖餐廳利用金拱門?在許多情況下,當事方天真地開始使用與另一個相似的標記,而沒有意識到即將發生的違規行為。

因此,在 第 10 節 在該法案中,一個標誌被認為是“看似相似”註冊商標,如果:

與其他商標非常相似,以至於可能會欺騙或引起混淆。

確定標誌是否具有欺騙性的相似性涉及估計標誌和註冊商標對消費者的可能視覺印象。 [2]大多數消費者會記住註冊商標或標誌的一般印像或重要細節。 [3]

 

商品或服務密切相關或描述相同

第120(2)條 該法規定,當標誌在以下方面與註冊商標實質上相同或具有欺騙性相似時,該標誌將侵犯註冊商標:

  • 與註冊商標描述相同的商品或服務;或者
  • 與註冊商標的商品或者服務密切相關的商品或者服務。

我們都知道廉價進口或“仿冒品”,這些術語可以應用於類似製造商品以使用另一個品牌的商品,例如 Luis Vuitton 包。

商品或服務不需要在相同的描述下註冊就會發生侵權。然而,不像 第 120(1) 條 如果該標誌下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不太可能具有欺騙性或混淆性,則該標誌不會侵犯註冊商標。被告有責任確定不存在混淆的可能性。

 

該商標是“眾所周知的”

根據該法案,馳名商標得到了更大的保護。 第120(3)條 指出即使標誌與註冊商標的商品或服務無關,但如果出現以下情況,該標誌也可能構成侵權:

  • 註冊商標在澳大利亞是“馳名的”;和
  • 由於註冊商標是眾所周知的,該標誌很可能表明該標誌的商品或服務與註冊商標所有人之間存在聯繫。

我們的重點是,即使產品用於不同類型的用途,它也會受到保護。一個例子可能是,如果有人使用“麥當勞割草機”,因為食品零售巨頭如此知名,這個割草機商標如果申請註冊,可能會因為麥當勞如此知名而被拒絕。

 

商標侵權處罰

法院可根據以下情況判給救濟 第 126 條 該法案的內容如下:

 

禁令

法院可在法院認為相關的任何條件下授予禁令。根據禁令,註冊商標侵權者將被要求停止使用侵權標誌。這不言自明;您不能使用與另一個註冊品牌相似的品牌。

 

損害賠償或利潤帳目

法院可以根據註冊商標所有人的選擇,給予註冊商標所有人損害賠償或利潤賬戶。

如果出現以下情況,註冊商標所有人將不會獲得損害賠償或利潤帳戶:

  • 侵權人已就侵權商品和服務申請責令從商標註冊簿中刪除該註冊商標;和
  • 法院認定,在該註冊商標被主張侵權期間,註冊商標所有人在這些商品和服務上並未善意使用該註冊商標。

 

進口罰款

該法案第 13 部分規定的其他處罰涉及進口到澳大利亞的侵犯或可能侵犯註冊商標的商品。再一次,讓我們想想便宜的法式手袋。

這些處罰包括扣押、檢查和召回帶有侵權商標的商品。

請參閱以下有關 SLF Lawyers 近期開展的商標工作的文章:

https://www.thechronicle.com.au/news/toowoomba-company-wins-trademark-battle-with-car-g/3924267/

https://www.thechronicle.com.au/news/toowoomba-business-set-for-absolute-fight-with-car/3912748/

https://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7843515/Small-company-set-fight-Mitsubishi-trademark-holds.html

 

我們可以協助您處理所有商標問題、註冊、申請、侵權和任何知識產權 (IP) 相關事宜。如果您想註冊商標,確定是否有人違反了您的商標,或只是尋求有關該法律領域任何方面的建議,請聯繫我們的辦公室 07 3839-8011 或發送電子郵件至 Forlando@slflawyers.com.au.